2026 污染环境罪律师赵飞全辩护|钟某监测数据案获不起诉决定(证据不足)

2026-06-16

案号:(2026)X 检刑不诉第 0XX 号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5 年 6 月至 9 月,钟某(化名)系某重点排污企业环保运维人员,负责企业废气自动监测设备日常维护。生态环境部门核查时发现,企业废气监测数据存在异常波动,部分时段数据低于实际排放浓度,侦查机关初步认定钟某存在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罪,调取监测设备日志、运维记录、值班台账等证据,移送审查起诉。审查起诉阶段,钟某家属委托专业的污染环境罪律师赵飞全介入辩护,核心诉求为证据不足不起诉。

二、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接受委托后,重点审查本案电子数据(监测日志、设备记录)、书证(运维台账、值班记录)、证人证言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及证据链完整性,发现本案核心证据存在重大瑕疵,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依法向检察机关提交《证据不足不起诉法律意见书》,听证会上发表专业辩护词。

辩护词

尊敬的检察官:受本案犯罪嫌疑人钟某家属委托,我作为污染环境罪律师,依法参与本案审查起诉阶段诉讼活动。辩护人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法排除合理怀疑,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应当对钟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具体辩护意见如下:第一,无直接证据证明钟某实施篡改、伪造监测数据行为,主观故意无法证实。污染环境罪中篡改监测数据类犯罪,需证明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客观上有篡改行为。本案中,无监控录像、操作日志、电脑记录等直接证据证明钟某登录监测系统、修改数据参数、干扰设备运行;企业监测设备为第三方运维,多人持有操作权限,无法排除其他人员篡改、设备自身故障导致数据异常的合理怀疑;钟某始终否认实施篡改行为,无认罪供述,主观故意无法证实。第二,监测数据异常原因不明,无法归因于钟某行为。公诉机关指控数据异常系钟某篡改导致,但监测数据异常存在多种合理原因:一是设备老化、传感器故障、线路接触不良等技术问题;二是外部电压波动、网络信号不稳定等环境问题;三是第三方运维人员操作失误、其他员工误操作等人为问题。侦查机关未委托专业机构出具技术鉴定报告,未排除上述合理原因,无法唯一归因于钟某,因果关系无法成立。第三,书证存在重大瑕疵,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本案关键书证(运维台账、值班记录)存在多处问题:一是运维台账无钟某签字,无法证明系钟某负责设备维护;二是值班记录存在涂改、补填痕迹,记录时间与设备异常时间无法对应;三是部分记录缺失,关键时段值班人员、操作情况无记载,书证真实性、关联性存疑,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第四,证据链断裂,无法形成完整闭环。本案中,主观故意、篡改行为、因果关系三大核心事实均无充分证据证实,各证据之间无法相互印证,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现有证据仅能证明监测数据异常,无法证明异常原因、行为人、主观目的,无法唯一指向钟某构成污染环境罪的结论,无法排除合理怀疑。

综上,辩护人认为,本案核心证据存在重大瑕疵,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法排除合理怀疑,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之规定,恳请贵院依法对钟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及司法公正。

辩护人:赵飞全 2025 年 11 月 XX 日

三、判决结果

检察机关经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核查监测设备异常原因,仍认为本案证据不足,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无法排除合理怀疑,采纳专业的污染环境罪律师赵飞全的辩护意见。2026 年 1 月,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书》,以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为由,对钟某不起诉,案件终结,钟某无刑事犯罪记录,正常工作不受影响。

四、案例评析

本案是 2026 年污染环境罪篡改监测数据类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典型案例,核心辩护逻辑在于攻击电子数据与书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切断因果关系、打破证据链,精准契合最新司法解释对篡改监测数据类犯罪“证据严格审查” 的司法导向。司法实践中,篡改监测数据类案件高度依赖电子数据、书证、技术鉴定,而此类证据易存在来源不明、程序违法、内容瑕疵、因果不清等问题,是证据不足不起诉的高发领域。

污染环境罪律师办理此类案件时,需重点审查四大核心要点:一是直接证据,核查是否有监控、操作日志、登录记录等直接证明行为人实施篡改行为;二是因果关系,审查数据异常原因是否唯一,能否排除设备故障、他人操作、环境影响等合理怀疑;三是书证合法性,核查运维台账、值班记录、签字手续是否完整、真实、无涂改;四是证据链完整性,审查主观故意、客观行为、危害后果是否有证据支撑,能否相互印证、排除合理怀疑。

赵飞全律师凭借丰富的电子数据质证、书证审查经验,精准识别本案证据瑕疵,从程序、实体、因果关系、证据链四个维度全面论证证据不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彻底终结案件,充分体现了专业的污染环境罪律师在证据审查、质证方面的专业能力,为同类篡改监测数据类案件辩护提供了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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