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2026)XC刑初字第XXZ号
一、案件基本情况
网络账号存在重复上传、一键转发、系统缓存等问题,导致侦查机关统计的淫秽物品数量经常虚高。2026 年湖南地区法院明确司法规则:同一文件多次上传、重复推送的,不得累计计算犯罪数量,辩护律师可依法质证、剔除重复项,核减数额后结合认罪认罚情节从轻判决。
专业的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律师赵飞全,擅长网络电子数据质证、重复数量剔除辩护,精通网络数据统计规范。本案当事人徐某,运营个人账号贩卖淫秽内容,侦查机关未区分重复文件,统计数量偏高。徐某认可犯罪事实,但认为统计不合理,委托律师逐笔核对数据、争取从轻处罚。
二、辩护过程
辩护核心:逐笔区分原创与重复文件,依法剔除重复数量;结合徐某认罪认罚,请求法庭从轻判决。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辩护人专业的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律师赵飞全,依法担任被告人徐某一审辩护人。侦查统计包含大量重复上传、系统推送的文件,依法应当剔除。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结合核减后的数额,恳请依法从轻判决。
第一,网络重复文件不应累计计入犯罪数量,请求法庭依法核减。第二,核减后涉案情节显著减轻,量刑档次相应下调。第三,被告人认罪认罚,依法适用从宽政策。
综上,恳请从轻判决。
三、判决结果
庭审中,法庭组织控辩双方对电子数据清单、后台记录逐一交叉核对,严格按照网络犯罪数据规则区分原创文件与重复上传、系统自动推送、缓存文件。经当庭核算,侦查机关最初统计的数量中,重复内容占比接近三成,该部分按照规定必须予以扣除。法庭依法重新核定徐某的涉案规模,结合其系初犯、全程认罪认罚、案发后配合调查、主动悔罪等全部情节综合考量。合议庭认为,数据核减后案件整体情节明显减轻,应当在原量刑基础上大幅度从轻。最终法院依法作出从轻判决。同时,办案机关向侦查部门发出司法建议,要求今后办理网络涉黄案件时,提前甄别重复数据,规范统计标准,从源头避免数额虚高问题。徐某当庭认罪服判,对判决结果无异议。
四、案例评析
本案聚焦网络数据质证、剔除重复数量、从轻处罚,是网络涉黄案件证据辩护的典型案例。第一,电子数据重复统计是侦查阶段常见瑕疵,网络账号一键转发、自动缓存等功能极易造成数量虚高,依法质证、剔除重复项,能够直接下调量刑档次。第二,熟悉网络数据统计规则是专业的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律师的核心执业能力,也是此类案件从轻辩护的重要突破口。第三,认罪认罚叠加数额核减,形成双重从宽情节,进一步加大从轻幅度。第四,警示网络账号运营者:即便运营个人账号,也应当严守法律底线,不贩卖淫秽物品;遭遇数额虚高的指控时,依法申请数据质证,是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