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专业非法持有毒品罪律师赵飞全经办:刘某少量自吸毒品案|酌定不起诉

2026-06-03

案号:SS刑不诉〔2025〕XX号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5 年 7 月,【XX市某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在辖区某酒店开展例行检查时,查获入住客人刘某随身携带的甲基苯丙胺(冰毒)10.3 克。经检测,刘某的尿液呈甲基苯丙胺阳性,其承认该毒品是用于个人吸食。侦查机关当日以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对刘某立案侦查,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侦查终结后,【XX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以刘某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移送审查起诉,起诉意见书认定:刘某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 10.3 克,数量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之规定,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建议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案件核心从轻情节:1. 刘某持有的毒品数量刚达到非法持有毒品罪 10 克的入罪标准,仅超出 0.3 克;2. 刘某系初犯、偶犯,无任何违法犯罪前科;3. 刘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4. 刘某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认罪悔罪态度诚恳;5. 刘某持有的毒品全部用于个人吸食,没有用于贩卖、运输等其他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小;6. 刘某有稳定的工作和家庭,案发后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申请参加社区戒毒,有明显的悔罪表现。2025 年 9 月,刘某委托专业的非法持有毒品罪律师赵飞全介入案件,争取酌定不起诉结果。

二、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刘某,详细了解其吸毒经历、毒品来源、持有目的及投案过程,核实案件全部从轻情节。随后赴检察院阅卷,全面审查案件证据材料,确认本案定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存在大量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符合酌定不起诉条件。
结合 2025 年少捕慎诉慎诉刑事政策及非法持有毒品罪最新司法实践,对于数量刚达入罪标准、初犯、自首、认罪认罚、毒品用于个人吸食的案件,检察机关优先适用酌定不起诉。赵飞全律师围绕 "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认罪悔罪、无再犯可能性" 四大辩点,撰写完整酌定不起诉辩护词,向检察机关提交。

辩护词全文

结合全案事实、证据及最新非法持有毒品罪司法实践,辩护人认为刘某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认罪悔罪态度诚恳,无再犯可能性,符合酌定不起诉条件,具体辩护意见如下:
第一,刘某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刚达入罪标准,情节显著轻微。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 10 克以上才构成犯罪。本案中,刘某持有的毒品数量仅为 10.3 克,刚超出入罪标准 0.3 克,属于情节显著轻微的情形。且该毒品全部用于个人吸食,没有流入社会,也没有用于其他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小。
第二,刘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刘某在公安机关尚未掌握其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非法持有毒品的全部罪行,符合《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自首条件,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三,刘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刘某归案后,始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主动提交悔过书,悔罪态度极其诚恳。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第四,刘某系初犯、偶犯,无任何违法犯罪前科,人身危险性极低。刘某此前一贯表现良好,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本次涉案系因法律意识淡薄、一时糊涂所致,并非屡教不改的涉毒人员。案发后,刘某主动申请参加社区戒毒,积极配合戒毒治疗,有明显的悔罪表现,无再犯可能性。
第五,结合 2025 年最高检发布的《涉毒品犯罪案件不起诉指导意见》,对于非法持有毒品数量刚达入罪标准、初犯、自首、认罪认罚、毒品用于个人吸食的案件,应当优先适用酌定不起诉。对刘某适用不起诉,既符合法律规定,也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有利于教育挽救失足人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综上,刘某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系初犯、偶犯,无再犯可能性。恳请贵院依法对刘某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
提交辩护词后,赵飞全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补充提交刘某的工作证明、社区戒毒申请书、悔过书等辅助材料,引用最高检发布的同类不起诉指导性案例,充分论证本案适用酌定不起诉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三、判决(不起诉)结果

XX市某区人民检察院经全面审查案件,采纳赵飞全律师全部辩护意见,认定刘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不需要判处刑罚。于 2025 年 11 月出具不起诉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刘某酌定不起诉。同时,检察机关建议公安机关对刘某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

四、案例评析

  1. 专业的非法持有毒品罪律师精准把控量刑尺度:本案涉案金额刚达入罪标准,形式上符合非法持有毒品罪立案标准,但赵飞全律师通过深挖自首、认罪认罚、初犯、毒品用于个人吸食等从轻情节,成功争取酌定不起诉,实现案件最优结果。

  2. 2025 年司法政策对轻微毒品犯罪的包容度更高,重点考量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悔罪态度、再犯可能性,不再单纯以数量定罪。对于数量刚达入罪标准、情节轻微的非法持有毒品案件,优先适用不起诉。

  3. 实务启示:非法持有毒品案件中,即使数量达到入罪标准,只要情节轻微、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当事人及时委托专业的非法持有毒品罪律师,仍有很大机会争取不起诉结果。

  4. 本案再次印证,非法持有毒品罪辩护不能只看涉案数量,需结合全案情节、主观心态、危害后果综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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