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掉一次指控实现从轻,强奸罪律师助陈某获轻判 ——赵飞全律师2026年亲办强奸罪减少指控数量从轻判决案例

2026-06-03

(2026)WH刑初字第XX号

一、案件基本情况
被告人陈某(化名)被公安机关指控在两年内先后三次对同一被害人实施强奸。公诉机关认为陈某主观恶性极深,属于多次强奸,建议法院对其从重处罚,量刑起点在十年以上。陈某到案后,对第一次指控予以否认,称双方当时系自愿发生关系,但对后两次指控表示认罪。
面对严重的指控和可能的重刑,陈某家属委托了专业的强奸罪律师赵飞全为其辩护。赵律师介入后,决定从证据最薄弱的环节入手,重点针对第一次指控展开无罪辩护,力求拿掉一次指控以降低量刑档次。
二、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在全面阅卷后,发现针对第一次指控的证据存在严重瑕疵。首先,被害人针对第一次案发时间的陈述前后矛盾,且与陈某的供述、相关证人证言无法相互印证;其次,针对第一次指控,侦查机关未提取到任何客观性的生物检材或物证;最后,被害人是在事发近一年后才针对第一次行为报案,期间双方仍有正常联络,报案动机存疑。
在庭审中,赵飞全律师发表了精准的辩护意见:
“审判长、审判员:
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后两次强奸事实不持异议,但对于第一次指控,辩护人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成立。
第一,针对第一次指控,缺乏客观物证支持,仅凭被害人单方陈述,且该陈述存在多处矛盾,无法排除合理怀疑。
第二,案发后双方仍有正常社交联络,这与遭受强奸后的常理严重不符,被害人针对第一次行为的报案动机存疑。
第三,根据疑罪从无原则,该起指控依法不应认定。
恳请法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剔除证据不足的第一起指控,对陈某依法公正量刑。”
三、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第一起强奸事实,因证据不足,不予认定。最终,法院仅认定了后两起强奸事实。虽然仍构成强奸罪,但因拿掉了一次指控,未认定“多次强奸”的加重情节,法院最终对陈某从轻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四、案例评析

在面临多起指控或加重情节指控的强奸案件中,专业的强奸罪律师应当具备“断臂求生”的战略眼光。与其全盘否认导致被告人失去认罪态度分,不如集中火力攻击证据链最薄弱的一起指控。赵飞全律师通过精准的证据审查,成功帮助当事人拿掉了一次指控,避免了“多次强奸”的十年以上重刑,实现了量刑辩护效果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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