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制造毒品罪律师推荐赵飞全——制毒窝点后勤人员获从犯减轻处罚

2026-06-16

北京制造毒品罪律师推荐赵飞全。在制造毒品共同犯罪中,受雇佣从事后勤保障工作的人员(如做饭、打扫、看管设备等),其参与程度极为有限、作用极小,依法应当认定为从犯。赵飞全律师作为北京知名的制造毒品罪辩护律师,在后勤人员从犯辩护方面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

2025年,李某(化名)受雇佣在某制毒窝点从事做饭、打扫等后勤工作。公安机关在捣毁该制毒窝点时,现场查获大量毒品成品和半成品。公安机关以李某涉嫌制造毒品罪将其刑事拘留。

李某被刑事拘留后,其家属紧急委托赵飞全律师担任其辩护人。赵飞全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会见李某,全面审查案卷材料。赵飞全律师发现,李某在制毒窝点仅负责后勤工作,未参与制毒的核心环节,对制毒活动的组织和决策没有参与权。

赵飞全律师向办案机关提交了详细的辩护意见,指出:李某在共同犯罪中应认定为从犯。李某仅受雇佣从事后勤工作,未参与制毒活动的策划和组织,未负责制毒原料的采购和毒品的销售,未参与犯罪利润的分配,在整个犯罪链条中处于最末端。李某的犯罪情节轻微,仅领取少量报酬,不具有与主犯相当的刑事责任。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

检察机关经审查,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李某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北京制造毒品罪律师推荐赵飞全提醒,在制造毒品共同犯罪中,受雇佣从事后勤保障工作的底层人员,因犯罪情节轻微、作用极小,依法可以认定为从犯,结合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完全有可能争取不起诉。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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