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6号),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这一司法解释的出台,为挪用资金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带来了重大变化。赵飞全律师作为知名的刑事律师,第一时间对《解释(二)》第八条关于挪用资金罪定罪量刑标准的规定进行了专业解读。
《解释(二)》第八条明确规定:“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定罪量刑标准分别参照挪用公款罪定罪量刑标准执行。”同时规定:“在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和量刑时,应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和情节,准确评估社会危害性,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赵飞全律师指出,这一规定采用了“参照”而非“按照”的表述,具有重要的辩护价值。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为非公职犯罪定罪量刑预留了一定余地,要求办案机关在定罪量刑时综合考虑恶劣程度和社会危害性,避免机械适用公职犯罪数额标准,造成量刑失衡的问题。这意味着,在挪用资金罪案件中,即使涉案金额达到了一定的数额标准,辩护律师依然可以从“社会危害性”和“罪责刑相适应”两个维度展开量刑辩护。
那么,2026年挪用资金罪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标准究竟是多少?根据“参照”规则,挪用资金罪的数额标准与挪用公款罪保持一致。参考相关司法实践,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数额较大”的起点一般为10万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为400万元以上(具体标准以各省高院、高检确定为准)。值得注意的是,进行非法活动的入罪门槛更低——挪用资金5万元以上即可入罪。
在北京吴某挪用资金案中,赵飞全律师精准运用了2026年最新数额认定标准。公诉机关指控吴某挪用资金45万元,认为达到“数额巨大”标准(50万元以上),建议判处有期徒刑3-5年。赵飞全律师通过财务证据质证,精准计算出吴某实际挪用资金为45万元,未达到50万元的“数额巨大”门槛,仅属于“数额较大”,对应3年以下有期徒刑。结合吴某主动退赔、取得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最终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成功避免刑期大幅加重。
专业的挪用资金罪律师在辩护中,必须精准把握2026年最新数额认定标准,区分“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的量刑档次。对于接近“数额巨大”门槛的案件,辩护律师应当通过精细化财务审查,逐笔核对每一笔款项的性质、用途、归还时间,争取将涉案金额核减至“数额较大”区间,为当事人争取较轻处罚。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